年度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60000起征点-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
年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说明:
1、本表含税级距中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金额-各项社会保险金-专项附加扣除-起征点6万元的余额。
2、综合所得指4项劳动性所得(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在此基础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除70%计算
3、本表按照新个税法税率推算。
4、本级速算扣除额=上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说明: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级数 |
年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年终奖所得
年终奖所得,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额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年终奖所得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的计 算方式不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
级数 |
平均月收入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说明:
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五(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 | 不超过28,500元的部分 | 5 | 0 |
2 | 超过30,000元到90,000元的部分 | 超过28,500元至82,500元的部分 | 10 | 1500 |
3 |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82,500元至250,500元的部分 | 20 |
10500 |
4 |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250,500元至390,500元的部分 | 30 | 40500 |
5 |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390,500元的部分 |
35 |
65500 |